7.19 专盯煤矿水火瓦斯 制定12措施

中国煤炭长安网 2010年07月19日 09:10 

 (记者 郑书成)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6月份,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、监管人员兵分五路,对省内57座煤矿进行了水、火、瓦斯治理专项执法监察。今日,记者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,此次检查,共查出安全隐患289条。为督促有关煤矿认真整改,消除事故隐患,山西煤监局专门制定出台12项措施。

  本次监察矿井57座,其中,国有重点煤矿20座、地方煤矿20座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7座。执法人员责令3处设备停止使用,4个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,6座矿井停止生产,4座矿井停止施工,并对16座煤矿作出行政罚款,共处罚金人民币624万元。

  12项措施主要有: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,认真落实《煤矿防治水规定》;立即组织开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排查工作;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;煤矿企业要优化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,改革专用排瓦斯尾巷布置方式;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,各级监管部门、各集团公司要按隶属关系督促有关煤矿认真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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